河北醫科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4 21:48:55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一。學校名稱:河北醫科大學
二。校址:
1.校本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山東路361號
2.西校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石南路326號
3.南校區:河北省石家莊市東崗路116號
4.西山校區:河北省鹿泉市杏苑路3號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五。學歷證書:由河北醫科大學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全國普通高校本、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國家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六。學費及招生計劃:
1.學費:按河北省物價局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麻醉學、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學、法醫學、口腔醫學本科專業4500元/生·年,其它本科專業3500元/生·年;專科5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500或800元/生·年。
七年制本碩連讀專業在綜合大學學習期間按照所就讀大學的收費標準收費,轉回河北醫科大學學習后,按4500元/生·年收取學費。
2.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向社會公布。
七。錄取原則:
1.河北醫科大學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均可填報我校。
3.河北醫科大學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情況,確定適當的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
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錄取到第一志愿錄取后尚未滿額的專業。5.對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前提下,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志愿級差。如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6.對享受優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執行。
7.定向就業招生計劃若在河北醫科大學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在調檔線下20分以內、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提檔,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8.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9.河北醫科大學七年制本碩連讀專業、中醫學本科專業、針灸推拿學本科專業、中藥學本科專業、中西醫臨床醫學本科專業、護理學(中西醫結合方向)本科專業、護理專業(專科)、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在學期間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或日語,無外語口試。護理學專業(本科)、護理專業(專科)身高要求: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0米以上。中醫學(中醫骨傷方向)專業因學習、就業的特殊性,建議女生謹慎報考。
10. 我校對按大類招生的學生采取“前期相同,后期分流”模式進行培養。學生在一、二年級不分專業,按學科大類統一學習規定的基礎課程,取得規定的學分后,第三學年,學校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確定各專業規模,按學校有關規定將學生分流到相應的專業。分流限定在學生就讀的大類所含專業內。藥學類分流專業包括藥學、藥物制劑兩個專業。分流后的學生按照所在專業制定的培養方案完成后續學習任務,在學業結束時根據該專業培養方案進行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合格者可獲得所在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11.生源地為江蘇省的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專業水平測試成績需達到江蘇省規定的相應學歷層次填報志愿的最低等級要求,進檔后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及“專業清”的專業安排方式錄取。
1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復查,對不符合要求者,學校將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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