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公布2017年高考選考科目要求
2019-05-05 21:23:39網(wǎng)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wǎng)整理
按照教育部的統(tǒng)一部署和具體要求,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專業(yè)(類)對2017年高考選考科目要求近日公布。從匯總情況看,上海市37所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共有專業(yè)(類)1096個。各本科高校依據(jù)自身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需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專業(yè)(類)自主提出了選考科目要求。
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高考選考科目要求
| 專業(yè)(類)名稱 | 選考科目要求 | 備注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物理、化學 | |
| 油氣儲運工程 | 物理、化學 | |
| 輕化工程 | 物理、化學 | |
| 資源循環(huán)科學與工程 | 物理、化學 | |
| 生物工程 | 化學、物理 | |
| 生物科學 | 化學、物理 | |
| 生物技術(shù) | 化學、物理 | |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化學、物理 | |
| 食品質(zhì)量與安全 | 化學、物理 | |
| 化學 | 化學、物理 | |
| 應用化學 | 化學、物理 | |
| 材料化學 | 化學、物理 | |
| 制藥工程 | 化學、物理 | |
| 藥學 | 化學、物理 | |
| 藥物制劑 | 化學、物理 | |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化學、物理 |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化學、物理 | |
| 復合材料與工程 | 化學、物理 | |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化學、物理 | |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物理、化學 | |
| 環(huán)境工程 | 化學、物理 | |
| 安全工程 | 化學、物理 |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物理 |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物理 | |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物理 | |
| 安全工程(安全檢測技術(shù)) | 物理 | |
| 測控技術(shù)與儀器 | 物理 |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物理 | |
| 信息工程 | 物理 | |
| 自動化 | 物理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shù) | 物理 | |
| 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 | 物理 | |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物理 | |
| 應用物理學 | 物理 |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物理 | |
| 經(jīng)濟學類(含經(jīng)濟學、金融學)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專業(yè)分流以當年學院公告為準 |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含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專業(yè))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專業(yè)分流以當年學院公告為準 |
|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yè))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專業(yè)分流以當年學院公告為準 |
| 會計學(含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yè))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專業(yè)分流以當年學院公告為準 |
| 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 |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 | |
| 社會學 | 歷史、地理、生命科學 | |
| 社會工作 | 歷史、地理、生命科學 | |
| 公共事業(yè)管理 | 歷史、地理、生命科學 | |
| 行政管理 | 歷史、地理、生命科學 | |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歷史、地理、生命科學 | |
| 工業(yè)設計 | 不限 | |
| 風景園林 | 不限 | |
| 視覺傳達設計 | 不限 | 藝術(shù)設計類 |
| 環(huán)境設計 | 不限 | 藝術(shù)設計類 |
| 產(chǎn)品設計 | 不限 | 藝術(shù)設計類 |
| 數(shù)字媒體藝術(shù) | 不限 | 藝術(shù)設計類 |
| 英語 | 不限 | |
| 德語 | 不限 | |
| 日語 | 不限 | |
| 法學 | 不限 |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 | 物理 | 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yè),德方學校:呂貝克應用科技大學 |
| 化學工程與工藝(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 | 物理、化學 | 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yè),德方學校:呂貝克應用科技大學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物理、化學 | 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yè),德方學校:克勞斯塔爾工業(yè)大學 |
| 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運動員) | 不限 | 高水平運動員 |
注:相關選考科目要求適用于2017年參加上海高考的考生。
注:2017年在滬招生的具體專業(yè)(類)請詳見高校當年發(fā)布的招生章程。本次選考科目公布后,到2017年招生前高校一般不得修改。高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修改,只能增加專業(yè)(類)選考科目范圍,不能減少或更改已確定的選考科目。
考生若有疑問,可咨詢高校招生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