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2021招生章程(2)
2021-05-26 17:22:50陽光高考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三條 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本科層次:文科類(含體育)專業學費18000元/人/學年,理工科類專業學費190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21000元/人/學年。高職(專科)層次:文科類專業學費10000元/人/學年,理工科類專業學費110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13000元/人/學年。學生住宿費標準為8人間600元/人/學年,6人間800元/人/學年,4人間1600元/人/學年。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通信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陶陽南路27號景德鎮藝術職業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郵編:333000;咨詢電話:0798-8525566、0798-8582255(傳真)學院網址:https://www.jvua.edu.cn/。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及未盡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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