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職業大學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9-24 16:12:29網絡整理
新疆職業大學2025年招生章程
新疆職業大學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新疆職業大學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新疆職業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名稱:新疆職業大學(XinjiangVocationalUniversity)
學校代碼:14138(國標代碼)
第四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新疆職業大學分兩個校區
達坂城校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達坂城鎮文達路)
友好路校區(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413號)
第六條學校簡介
新疆職業大學始建于1962年,是自治區直管的區屬高等院校。現有智能制造學院、智慧交通學院、水利工程學院、電力學院、信息技術學院、旅游學院等15個院部,信息網絡中心等5個教輔機構。
學校聚焦自治區“十大產業”集群建設需求,堅持“立足新疆、面向行業企業和基層、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特色鮮明高水平應用型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定位,明確“以現代制造業當家,工科特色鮮明、規模效應突出、有力支撐重點產業的龍頭職業大學”的發展方向,設置13個專業大類、開設62個專業。建有國家級骨干專業6個,自治區高水平專業群4個,重點、特色專業14個。
學校始終堅持開放辦學,以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為己任,堅持以高等職業教育為主體,推進應用型本科和職業培訓;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注重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與綜合素質;堅持“人才立校、特色興校、質量強校”,推進建設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致力于建設立足新疆、面向行業企業和基層、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特色鮮明高水平應用型高等職業院校。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工作。
第九條新疆職業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學校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或招生辦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一條學校所招各專業收費標準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已審批項目及標準收費(詳見新價非字[2000]28號、新價非字[2000]52號、新發改收費[2011]2840號、新發改收費[2015]1623號)。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錄取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所有投檔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志愿的具體情況,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錄取第二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其他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考生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我校將按照相應規定進行招生錄取;生源所在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未明確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則按相關科目高考成績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數學、理科綜合、語文)。
第十三條照顧政策嚴格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對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我校認可自治區專業統考成績,對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自治區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相應批次類型的投檔分數線(包括政策性加分)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以自治區相應專業計算公式為準。
空中乘務專業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
2、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即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4、符合《民航乘務員體檢標準》。
第十五條學校依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錄取考生,空中乘務專業體檢標準按《民航乘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專業與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合作辦學,第三年在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就讀。
第十七條特殊類計劃錄取時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新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
第十九條單獨招生、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的錄取分別按照新疆職業大學2025年單獨招生章程、新疆職業大學2025年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招生章程中相關要求執行。錄取后不得調整專業,學籍注冊及畢業證發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及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二十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對學生的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高考加分證明材料與新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錄取照片等數據、材料進行逐一比對核查。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符合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書、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五)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應當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二十二條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可以向學校申請入學,由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校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提供相關證明前提下,通過“綠色通道”可直接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四條學校構建了完善的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主要資助項目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勵志獎學金、自治區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學校助學金、學校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
第六章畢業生學歷及升學
第二十五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德、智、體、美、勞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發放畢業證書。
第二十六條畢業生參加自治區組織的專升本考試并被錄取,可升入本科院校相近專業繼續學習,學業合格者可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相關政策參照自治區當年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方案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之前出臺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本章程由新疆職業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達坂城鎮文達路
學校網址:http://www.xjvu.edu.cn
咨詢電話:(0991)3785349
監督電話:(0991)3785320
附件:新疆職業大學2025年普通專科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一覽表
附件1
新疆職業大學2025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專業一覽表
序號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科類
學制
學費標準(元)
備注
1
530302
大數據與會計
兼
3
3480
2
530601
工商企業管理
兼
3
3480
3
530605
市場營銷
兼
3
3480
4
530701
電子商務
兼
3
3480
5
530802
現代物流管理
兼
3
3480
6
420107
寶玉石鑒定與加工(玉雕)
兼
3
5000
7
420107
寶玉石鑒定與加工(鑒定)
兼
3
5000
8
420107
寶玉石鑒定與加工(玉雕設計)
兼
3
5500
9
550113
廣告藝術設計
藝術
3
5500
報考本專業須自治區美術類統考合格
10
550123
首飾設計與工藝
藝術
3
5500
報考本專業須自治區美術類統考合格
11
560205
新聞采編與制作
兼
3
3480
12
560215
傳播與策劃
兼
3
3960
13
520802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兼
3
3600
14
570102K
學前教育
兼
3
3480
15
570106K
小學英語教育
兼
3
4200
16
570201
商務英語
兼
3
4200
17
570203
旅游英語
兼
3
4200
18
570210
應用俄語
兼
3
4200
19
460201
智能制造裝備技術
兼
3
3960
20
460301
機電一體化技術
理科
3
3960
21
460303
智能控制技術
理科
3
3960
22
460305
工業機器人技術
兼
3
3960
23
460306
電氣自動化技術
理科
3
3960
24
460609
無人機應用技術
兼
3
3960
25
510102
物聯網應用技術
理科
3
3960
26
510201
計算機應用技術(室內設計)
兼
3
3960
27
510202
計算機網絡技術(網絡構建)
兼
3
3960
28
510202
計算機網絡技術(現代安防)
兼
3
3960
29
510203
軟件技術(移動應用軟件開發)
兼
3
3960
30
510205
大數據技術
兼
3
3960
31
510207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兼
3
3960
32
540101
旅游管理
兼
3
3480
33
540102
導游
兼
3
3960
34
540106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兼
3
3480
35
540107
民宿管理與運營
兼
3
3480
36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術(焙烤食品加工技術)
兼
3
3960
37
540201
餐飲智能管理
兼
3
3480
38
540202
烹飪工藝與營養
兼
3
3960
39
540202
烹飪工藝與營養(中餐烹調)
兼
3
3960
40
540202
烹飪工藝與營養(西餐烹調)
兼
3
3960
41
450201
水利工程(農業水利工程)
理科
3
3960
42
450203
水利水電工程技術
理科
3
3960
43
450204
水利水電工程智能管理
理科
3
3960
44
450402
水環境智能監測與治理
理科
3
3960
45
430102
水電站機電設備與自動化
理科
3
3960
46
430106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技術
理科
3
3960
47
430108
供用電技術
理科
3
3960
48
460204
新能源裝備技術
理科
3
3960
49
460704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
兼
3
3960
50
500211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兼
3
3960
51
500212
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兼
3
3960
52
500405
空中乘務
兼
3
9000
53
500405
空中乘務(航空服務)
兼
3
3480
54
500406
民航安全技術管理
兼
3
3960
55
500409
飛機機電設備維修
理科
3
5500/
11600
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聯合辦學,第三學年學費11600元
56
500410
飛機電子設備維修
理科
3
5500/
16600
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聯合辦學,第三學年學費16600元
57
580401
法律事務
兼
3
3480
58
590101
社會工作
兼
3
3480
59
590202
人力資源管理
兼
3
3480
60
590302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兼
3
3480
61
590401
現代文秘(涉外秘書)
兼
3
4200
62
590301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
兼
3
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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