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25-09-24 16:43:03網絡整理
2025年海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海南職業技術學院創辦于2000年,位于海南省省會海口市中心城區,交通便利,環境優雅,是海南省第一所獨立設置的公辦高職院校,隸屬海南省人民政府。2003年通過教育部首批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2008年獲批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建設單位,2011年通過驗收,成為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2010年,榮獲第二屆“全國黃炎培優秀學校獎”;2015年成為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連續三屆獲得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連續三年榮登“全國高職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榜單;2020年入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培計劃參與院校,被教育部確定為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和校長培訓基地;2022年被省教育廳確定為“雙高”建設單位;2023年成為全國郵政行業人才培養基地院校;2024年入選教育部第四批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培育創建單位,同年被海南省工會命名為“海南工匠學院”。
一、學校全稱:海南職業技術學院
二、學校標識碼:4146011999
三、辦法層次:專科院校
四、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五、學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南海大道95號,郵編:570216
六、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詳見海南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具體以所在省(市、區)招生辦公室發布的招生信息為準。
七、語種要求與錄取原則
(一)考試外語語種不限。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三)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藝術設計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單色識別不全的考生。
(四)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沒有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根據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關省(市、區)招生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六)我校承認生源省(市、區)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藝術類專業投檔時考生的文化課程及術科分的權重計算比例按各招生生源省份要求執行。沒有要求的省份錄取時對投檔考生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課分數高的考生或獲得省級以上獎勵的考生。
(七)海南省高職分類招生錄取,根據專業志愿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原則錄取,綜合成績相同考生,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綜合成績及文化課成績均相同的考生,按語文、計算機應用基礎、職業道德與法律、職業技能測試科目順序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八)專業調劑:未進入所填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調劑專業時原則上注重考生原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的相近性和兼顧專業相關單科成績。原填報志愿時不服從專業調劑,但在錄取前向我校提交書面申請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作專業調劑處理。
(九)退檔原則:沒有填報我校志愿者;體檢不合格者;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填專業要求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所報專業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者;本人書面申請放棄錄取者。以上情況可作退檔處理。
(十)思想品德考核: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各省級招委會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或省級招辦另設的專門附加表中。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八、收費標準(以海南省物價管理部門審定價格為準)
(一)各專業收費標準
學院
專業國標代碼
專業名稱
收費標準(元/年)
工業與信息學院
440501
工程造價
13800
510205
大數據技術
15800
460204
新能源裝備技術
13800
440301
建筑工程技術
13800
510202
計算機網絡技術
15800
460702
新能源汽車技術
13800
510201
計算機應用技術
15800
460704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
13800
500211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13800
500201
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
13800
510207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15800
440304
智能建造技術
13800
經濟管理學院
530701
電子商務
13800
530503
關務與外貿服務
13800
530305
業財數據應用與管理
13800
530702
跨境電子商務
13800
530302
大數據與會計
13800
530201
金融服務與管理
13800
590202
人力資源管理
13800
530301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13800
現代供應鏈學院
530810
供應鏈運營
13800
500307
港口與航運管理
13800
530802
現代物流管理
13800
旅游學院
540101
旅游管理
13800
500409
飛機機電設備維修
19800
500408
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
15800
460609
無人機應用技術
19800
480106
珠寶首飾技術與管理
13800
540202
烹飪工藝與營養
13800
500405
空中乘務
15800
500406
民航安全技術管理
15800
540106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13800
熱帶農業技術學院
410303
畜牧獸醫
10800
410202
園林技術
13800
490102
食品質量與安全
13800
520416
中醫康復技術
13800
410105
園藝技術
10800
410301
動物醫學
13800
520301
藥學
13800
520410
中藥學
13800
410103
現代農業技術
13800
藝術學院
550101
藝術設計
13800
550201
音樂表演
15800
550202
舞蹈表演
15800
520802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13800
560213
融媒體技術與運營
13800
(二)住宿費標準:1790元/學年。
九、退費辦法
根據學生在校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教材費按實際支出情況結算。
十、畢業證書
學校實行“雙證制”,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考核合格者,頒發海南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國家大專學歷畢業證書);接受相應專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者,獲得國家技術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十一、獎、助學措施
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大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以及“煥春獎學金”等。“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海南省優秀貧困大學生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十二、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一)通過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二)通過海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站公布,網址:http://zs.hcvt.cn。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海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電話:0898–31930666、31930777、31930888
傳真:0898–31930667
學校網址:www.hcvt.cn
聯系人:曹老師、唐老師、馮老師、綦老師
十四、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本章程由海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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