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管理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10-06 10:48:22網絡整理
山西管理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山西管理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序言
山西管理職業學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省教育廳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學院前身為1974年9月創辦的臨汾地區“五七”干校;1980年1月更名為臨汾地區行政干部學校;1986年5月改建為山西省行政管理學校;2003年11月升格為山西管理職業學院。
學院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重點,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全面發展,努力建設特色鮮明、區域領先、省內知名的高水平職業學院,為山西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更好貫徹教育部“依法治國”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考、對口升學和三二轉段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招生相關信息,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開展。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五條學院的登記名稱為山西管理職業學院。網址為http://www.sxglzyxy.com.cn。
第六條學院位于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濱河西路北段。
第七條學院學校標識碼為4114013698,辦學性質為公辦,辦學層次為專科,辦學類型為普通高等職業學院,辦學形式為全日制。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全院的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等。
第九條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辦法
第十條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總數,根據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新形勢和宏觀政策新要求,結合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行業社會發展需求,充分考慮辦學定位、辦學條件、人才培養質量和就業情況等因素,合理分配各類招生計劃比例,確定分省、分專業、分類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分類招生計劃經審核批準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
第十一條學院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堅持“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推進“陽光工程”,公正選拔、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學院按照首選歷史科目組合(歷史類)、首選物理科目組合(物理類)分類錄取考生,對于其他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要求的考生,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在符合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對于進檔考生,學院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對于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如相關省(區、市)未確定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五條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等將作為專業調劑的參考依據。
第十六條對口升學有關錄取工作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三二分段”學生轉段錄取按照山西省教育廳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規定執行。與對接的中職學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學生轉段升學考核方案,上報山西省教育廳備案后實施。
第十八條“三二分段”學生招生錄取工作由對接中職學校負責,由各學校根據轉段考核辦法組織學生考試,組織最終考核合格的考生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并上報山西省考試管理中心辦理錄取手續。通過“三二分段”升學考核并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參加普通高考、對口升學考試及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
第十九條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嚴格執行國家及生源地有關高考加(降)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定。
第二十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做到公正、公平、擇優,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對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二十一條各專業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不做其他體檢要求限制。
第二十二條外語語種:所有招生專業(類、組)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各專業入學后教學培養均使用英語教學。
第二十三條男女比例:各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和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十五條學院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學院院長王愛國。
第六章專業設置及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經教育廳審核、教育部備案,我院設有以下專業。公寓費、各專業學費等嚴格按照《關于調整2000年高等學校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晉教計財[2000]30號)、《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公寓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2]250號)等文件執行。學制、學費收費標準為:
序號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制
學費(元/年)
1
530301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三年
4000
2
530302
大數據與會計
三年
5200
3
530701
電子商務
三年
4000
4
530802
現代物流管理
三年
4000
5
510201
計算機應用技術
三年
5200
6
510203
軟件技術
三年
5200
7
510204
數字媒體技術
三年
4000
8
510208
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三年
4000
9
510102
物聯網應用技術
三年
4000
10
510205
大數據技術
三年
5200
11
510209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三年
5200
12
500606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三年
4000
13
5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4000
14
540105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三年
4000
15
590202
人力資源管理
三年
4000
16
460105
工業設計
三年
4000
17
460609
無人機應用技術
三年
5200
18
550102
視覺傳達設計
(裝潢藝術設計方向)
三年
6000
19
550107
書畫藝術
(書畫裝裱技術方向)
三年
6000
20
550114
室內藝術設計
三年
6000
21
550116
動漫設計
三年
6000
22
560212
攝影攝像技術
三年
6000
23
550101
藝術設計
三年
6000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資格審查:新生入校后,按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學院嚴格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形成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和各類單項獎學金為主的資助體系,并開通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頒發學歷證書: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為“山西管理職業學院”。
第三十條聯系電話:0357-39887713988772;聯系郵箱:glxyzjc@163.com。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山西管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山西管理職業學院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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