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三
2026-04-29 14:47:29網絡整理
三、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
實施各類專項計劃。繼續實施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往年被前述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有關高校要及時將相關考生信息反饋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繼續實施國家優師專項計劃、地方優師計劃、省級公費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區域教育均衡發展專項計劃。
做好隨遷子女參加高考工作。各地要結合戶籍制度改革以及居住證制度實施情況,進一步細化和落實我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措施。要加強中高考報名政策統籌研究和設計,在中考報名、高中新生入學、學年開學等關鍵節點,加強高考報名政策宣傳解讀,并通過多種有效途徑讓學生和家長熟知了解,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能在當地參加高考。
嚴格資格審核。各地要根據各類別計劃的報考條件和省招考委、教育廳、公安廳、省統計局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資格審核工作有關文件要求,建立教育、公安、民族宗教、統計和招生部門以及集體報名單位對考生資格共同審核、共同把關的工作機制,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加強報名資格、加分資格、各類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等審核,確保政策精準落地。要嚴厲打擊“高考移民”,壓實高中階段學校責任,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嚴查空掛學籍、人籍分離、虛假學籍等違規情況。對于通過非正常學籍遷移、空掛學籍、違規落戶、提供虛假學籍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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